气候变化2001:
减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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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国际政策和措施

  关于国际政策和措施《京都议定书》规定了三个国际政策手段,即京都机制,包括国际排放贸易(IET),联合履行(JI)和清洁发展机制(CDM)。每个手段都为附件一国家成本有效地实现承诺提供了机会。IET允许附件国家交换其分配的国家排放权(目标)的一部分。它意味着边际减排成本(MAC)高的国家可以从边际减排成本低的国家获得减排量,并以项目为基础。在清洁发展机制下,附件一国家在项目基础上从非附件一国家在项目基础上从非附件一国家获得信用额

  经济分析表明京都机制将大大降低履行京都目标的整体成本。但是,为了实现潜在的成本降低,要求附件一国家采取国内政策以便使每个实体能够利用这些机制实现他们的国家限排义务。如果国内政策限制使用京都机制,或者国际规则限制它们的使用,会减少节约的成本。

  在联合履行机制方面,假定如果不履行国家减排承诺将面临巨额罚款,东道国政府才有动机以确保所核发的减排单位(ERL)是真实的,对于清洁发展机制,独立的减排量认证是关键,因为东道国没有减排承诺,因此在保证真实的、经证实的减排量(CER)上积极性不足。实施基于项目的机制如联合履行和清洁发展机制的主要困难是确定额外净减排量(或增加碳库);确定基准线会非常复杂。关于京都机制的一系列问题有待进一步决策,包括监督和核实程序,资金的额外性(保证清洁发展机制资金不会替代传统的发展援助)以及项目基准线方法的标准化。

  发展中国家(非附件一国家)对公约的履行程度取决于环境友好技术的转让和其它因素。


6.4 国家和国际政策手段的实施

  任何国内和国际政策手段只有在充分的监督和执行系统的配合下才能有效。在强制性执行与事实上开展的国际合作之间是有联系的。许多多边环境协议强调为履行义务需要协调行为准则,并在世界贸易组织(WTO)和/或关贸总协定(GATT)框架下扩大法律制度。公约和议定书对不履约行为并没有提供解决措施。但是为履行《京都议定书》开发的一些国内政策和措施可能与世界贸易组织条款冲突。国际上环境协议的差异也会对贸易产生影响。

  环境协议(包括公约和议定书)中一个重要的考虑是如何寻求广泛的参与。研究国际环境协议的文献预言:参与将是不完全的,可能需要激励来增加参与的广泛性(见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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